一、办理事项名称
市本级社会代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二、服务对象
采购人、供应商。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四、办理材料
(一)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二)中标/成交单位CA锁(1把);
(三)合同文本(电子件,一份)
五、办理流程: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文本,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3.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直接公开。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电话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备案二科,电话:0564-5150136。
九、监督电话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电话:0564-5150911。
十、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在线办理网址:
采购人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hetongba/HeTongBA_List
供应商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该地址为投标人项目列表地址,请供应商自行选择项目办理合同公开,如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则点击页面右上角待办消息进入对应项目合同签署信息进行合同签署)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