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名称
金安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开
二、承办机构
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五、办理材料
1、招标人数字证书或六安市公共资源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中标人数字证书
3、合同文本(电子件,一份)
六、办理流程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2.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3.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完成合同见证。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电话:0564-3368132
十、监督电话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
电话:0564-3368135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采购人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hetongba/HeTongBA_List
供应商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此地址跳转到政府采购项目列表,如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则点击页面右上角待办消息进入对应项目合同签署信息进行合同签署)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西楼2楼202室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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