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细则》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9月20日
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
一、业务咨询
(一)电话咨询
1、服务股室及服务电话
1.1 政府采购服务股:0564-3368132、0564-3368190
1.2 工程建设服务股:0564-3368160
1.3 产权交易服务股:0564-3368127
1.4 信息技术股:0564-3368137
1.5 财务股:0564-3368112
1.6 综合股:0564-3368125
2、服务流程
2.1 咨询电话第3响时,及时接听电话。
2.2 接听电话后,报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2.3 热情、耐心接听电话,解答有关问题。
2.4 通话结束,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下电话,而且要轻放。
3、服务标准
3.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2 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接到电话时应说“您好,这里是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3.3 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 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应主动要求咨询人留下联系方式,待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电话认真回复,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3.4 如果对方打错电话,应告知正确的号码,“女士/先生,XXX的电话是XXXX”。
3.5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
3.6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现场咨询
1、服务股室及门牌号码
1.1 政府采购服务股:202办公室
1.2 工程建设服务股:205办公室
1.3 产权交易服务股:308办公室
1.4 信息技术股:203办公室
1.5 财务股:304办公室
1.6 综合股:311办公室
2、服务流程及服务标准
2.1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2.2 先微笑,再欢迎。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礼貌用语。
2.3 先请坐,再解答。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请坐”,再来解答办事人的咨询提问。
2.4 先告知,再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
2.5 先起立,再欢送。服务对象离开办公室时,工作人员应说“再见”、“慢走”等礼貌用语。
2.6 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 问责任人对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立即接办;对 不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业务股室办理。
2.7 一次性告知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2.8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9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2.10 现场咨询办理具体交易业务的,提供服务指南网上获取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和注意事项,以及有关监督渠道。
二、项目登记
(一)政府采购服务股
1、服务电话: 周志钧 0564-3368190
马菊、张向阳 0564-3368132
2、服务流程:
项目前后段服务负责人
前段服务责任人 (开标前) |
后段服务责任人 (开标及开标后) |
周志钧 |
周志钧 |
马菊 |
马菊 |
张向阳 |
张向阳 |
2.1 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六安市金安区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并盖章,在线完成项目注册。
2.2 政府采购服务股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对采购项目在线见证。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工程建设服务股
1、服务电话:鲁德安、韩康杰 0564-3368160
2、服务流程:
2.1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 易系统,网上提交项目立项批复或可研报告(电子件1份)、 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电子件1份)、项目资金落实证明(对 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件1份)或项目投资 计划表(电子件1份)、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电子件1份)、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电子件1份)。
2.2 工程建设服务股经办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在线见证。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 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产权交易服务股
1、服务电话:许莉 0564-3368127
2、服务流程:
2.1 国有产权转让人提供金安区进场交易国有产权项目见证登记表、产权批复文件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国有资产产权处置方案、产权权属证明、产权评估报告、委托代理协议纸质备案材料,产权交易服务股初次见证、分管领导二审、主管领导终审。
2.2 国有产权转让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提交金安区进场交易国有产权项目见证登记表、产权批复文件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国有资产产权处置方案、产权权属证明、产权评估报告、委托代理协议电子件各1份。代理机构确认通过后,产权交易服务股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提交资料进行见证,完成项目登记。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工作人员前期纸质见证;后期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场地安排
1.服务电话:刘中传 0564—3368137
2.服务流程:
2.1 根据项目安排情况,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2.2 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股责任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2.3 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变更,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股责任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四、公告发布
(一)政府采购服务股
1、服务电话: 周志钧 0564-3368190
马菊、张向阳 0564-3368132
2、服务流程:
2.1 采购公告
(1)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服务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采购公告;
(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采购公告;
(3)政府采购服务股经办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见证,由系统自动推送采购公告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4)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2.2 采购文件
(1)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服务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采购文件;
(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采购文件;
(3)政府采购服务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在线审核采购文件;
(4)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服务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生成采购文件并发布。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布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二)工程建设服务股
1、服务电话:鲁德安、韩康杰 0564-3368160
2、服务流程:
2.1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公告(文件)并提交,由工程建设服务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见证发布。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2.2 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产权交易服务股
1、服务电话:许莉0564-3368127 韩康杰0564-3368160
2、服务流程:
2.1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项目交易公告、须知、标的明细纸质备案材料,由产权交易服务股初次见证、分管领导二审、主管领导终审。
2.2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公告、须知、标的明细等,并推送至转让人确认。
2.3 转让人对交易公告及附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认后,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股。
2.4 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见证发布。同时由系统推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2.5 公告发布后,出让人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 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工作人员前期纸质见证;后期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五、交易过程保障
(一)开标服务
1、服务电话:刘中传 0564—3368137
2、服务流程:
2.1 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达开标室,检查并启动开标相关设备,展示开标项目。
2.2 启动全流程电子开标程序。
2.3 协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开标过程中的唱标和 抽取签号等其他事项。
2.4 对实施不见面开标的项目,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到达不见面开标室,检查并启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 子设备。
(二)评标服务
1、服务电话:刘中传 0564—3368137
2、服务流程:
2.1 交易中心监督人员负责评标评审专家、业主评委和代理机构服务人员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前,将通讯工具等随身携带物品统一存放保管。
2.2 开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2.3 评审结束后现场公示评审结果。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3.2 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三)保证金收退服务
1、服务电话: 孙方昉0564-3368112、许娟0564-3368127
2、收取流程:
2.1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文件规定的虚拟子账户。
2.2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收取。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人按照产权交易文件要求,按时将竞买保证金转入交易公告中规定的银行账户。
3、退还流程:
3.1 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退还流程
(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线上公开的,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②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电子交易系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项目,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退还指令前,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电子件)。
3.2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流程。
(1)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出具退款函并经业主单位签章确认后,报送财务股,由财务股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2)国有产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出具退款函并经业主单位签章确认后,报送财务股,由财务股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4、服务标准:
退还保证金要认真核对项目、退款人、退款金额,做到准确无误。
(四)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服务
1、服务电话:刘中传 0564—3368137
2、服务流程:
2.1 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系统中在线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 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提交《专家抽取申请函》《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和《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可在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非进场交易项目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将申请资料在线递交信息技术股,避免临时抽取;提交申请时,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应合理设置需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的专业和数量要求、准确提供应回避的单位和专家信息等。
2.2 对于进场交易项目,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根据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确认材料和信息齐全无误后,将抽取申请信息推送至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进行抽取。
2.3 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 设置专家抽取室,为专家抽取提供必要的电脑、抽取终端等设备,并安排专人为专家抽取工作提供服务。
3.3 对专家抽取室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专家抽取过程可查,专家信息保密。
六、中标(成交)公告
(一)政府采购服务股
1、服务电话:周志钧 0564-3368190
马菊、张向阳 0564-3368132
2、服务流程:
2.1 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服务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2 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3 政府采购服务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2.4 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 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工程建设服务股
1、服务电话:鲁德安、韩康杰 0564—3368160
2、服务流程:
2.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建设服务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人、最高限价、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开标时间、计划工期、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中标候选人名称、(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投标工期、(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价(元)/费率(%)、(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标准、(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获奖、(第一、第 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第一、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评标情况等。
2.2 对无投诉事项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的中标结果,代理机 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结果 公示,中心工程建设服务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交货 期),②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③招标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公示内容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 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发布条 件的,即时发布公示。
3.3 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 整、补充的内容。
(三)产权交易服务股
1、服务电话:许莉0564-3368127 韩康杰0564-3368160
2、服务流程: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成交结果公告,转让人核对完整性和准确性后,推送至产权交易服务股工作人员,产权交易服务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见证后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由系统推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 公告内容规范完整。产权交易服务部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或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成交结果公告进行见证发布。
3.3 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七、合同公开
(一)政府采购合同
1、服务电话:周志钧 0564-3368190
马菊、张向阳0564-3368132
2、服务流程:
2.1 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填写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采购人、中标单位、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账号、收款人账户名、合同完成时间,再点击生成合同公示公告内容,在线签订合同。
2.2 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2.3 政府采购服务股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线完成合同见证。同时由系统网上自动推送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及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合同信息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合同信息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公开条件的,即时予以公开。
3.3 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
1、服务电话:韩康杰 0564—3368160
2、服务流程: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填写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名称、合同乙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签署日期、合同完成日期,再点击生 成合同公示公告内容,在线签订提交中标人。中标人登录六安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审查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以及合同 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填写的内 容是否正确以及合同是否完整合规,无问题后确认公开,同时 由系统网上自动推送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及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3.2 合同信息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合同信息进行见证,符合公开条件的,即时予以公开。
3.3 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八、资料归档
(一)政府采购项目
1、服务电话:周志钧 0564-3368190
马菊、张向阳 0564-3368132
2、服务流程:
2.1 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1)项目登记信息(项目注册)电子版文件资料: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如有)。(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技术资料、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有关变更信息以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等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
2.2 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按照电子档案的标准提供一份纸质档案进行备份,纸质归档文件依卷内文件目录依序存放并登记,确认无误后,将资料移交中心档案室复核无误后归档。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 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符合,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 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相关股室制定归档台账,以备查验。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定期交中心档案室保管。
(二)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1、服务电话:韩康杰 0564-3368160
2、服务流程:
2.1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完成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 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1)项目登记信息(项目注册)电子版文件资料: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如有)、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2.2 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1)项目登记信息电子文件资料: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进场交易项目已完成即时办结。
3.2 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 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 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 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中心档案室保管。
(三)产权交易项目
1、服务电话:许莉 0564-3368127
2、服务流程: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资料归档内容:金安区进场交易国有产权项目见证登记表;产权批复文件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产权处置方案;产权属证明;产权评估报告;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协议;国有产权出让公告;交易异常公告(如有);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委托人降价函(如有)。
3、服务标准:
3.1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 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 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 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项目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定期交中心档案室保管。
九、档案查询
1、服务电话:许莉 0564-3368127
2、服务流程:
档案查阅人可向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递交介绍信或工作联系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审核介绍信或工作函、查阅事由、查阅人身份等有关证明材料,送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建立查询记录。按照档案查询的类别(纸质档案),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查找相关档案并调出档案,供查阅人查阅,查阅档案须在档案室进行,且查阅活动须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如复印、摘录档案内容,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分管领导审阅后,盖公章提供给查阅人。查阅人查阅完毕后,将档案归还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将档案归档入库。
3、服务标准: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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