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具体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裕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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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 |
3 |
服务对象 |
采购人、供应商 |
4 |
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5 |
办理材料 |
(1)采购人数字证书; (2)中标/成交单位数字证书; (3)合同文本(电子件,一份) |
6 |
办理流程 |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文本,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3.政府采购股服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完成合同见证并公开。 |
7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8 |
收费标准 |
免费 |
9 |
咨询电话 |
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0564-3303020 |
10 |
监督电话 |
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综合股,电话:0564-3301852 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电话:0564-330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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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在线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采购人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hetongba/HeTongBA_List 供应商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此地址跳转到政府采购项目列表,如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则点击页面右上角待办消息进入对应项目合同签署信息进行合同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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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和地点 |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九楼政府采购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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