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
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放
(一)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二)中标/成交单位CA锁(1把);
(三)合同文本(电子件,1份)。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文本,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3)县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系统,审核合同内容,推送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4)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合同信息。
1个工作日
不收费
在线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采购人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hetongba/HeTongBA_List
供应商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此地址跳转到政府采购项目列表,如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则点击页面右上角待办消息进入对应项目合同签署信息进行合同签署)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霍山县淠阳湖对面政务区住建大厦附楼三楼
0564-3901961
霍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564-502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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