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登记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建设工程招标人、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履行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相关技术资料准备齐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五、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六、办理材料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电子扫描件1份);
2.资金落实证明(电子件1份);
3.项目审图合格证电子件一份(如有);
4.项目规划许可证电子件一份(如有);
5.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电子件1份);
6.若属绿色通道容缺办理项目,由招标人提供承诺件。
七、办理流程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办理材料,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股在线进行见证。
八、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股,电话:0564-7359056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电话:0564-7359057
十二、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projectreg/Project_List?ProjectJYType=B
十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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