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名称
金寨县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五)办理材料
1、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CA锁(1把)
3、合同文本(电子件,一份)
(六)办理流程: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填写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采购人、中标单位、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账号、收款人账户名、合同完成时间,再点击生成合同公示公告内容,上传合同电子件,在线签订合同;
2.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
3.县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完成合同见证。同时由系统网上自动推送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金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金寨县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七)承诺办结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马燕:0564-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办理系统为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luan.gov.cn/wailian/supervise.html )。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2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