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名称
金寨县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供应商
四、申请条件
合同签订后
五、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六、办理材料
1.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CA锁(1把);
3.合同文本(电子件,一份)。
七、办理流程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文本,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完成见证;
4.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完成见证并发布。
八、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564-7350878。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电话:0564-7359058.
十二、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采购人办理网址: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hetongba/HeTongBA_List
供应商办理网址: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此地址跳转到政府采购项目列表,如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则点击页面右上角待办消息进入对应项目合同签署信息进行合同签署
十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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