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咨询
(一)电话咨询
1.服务股室及服务电话
1.1局业务股
服务责任人:汪文涛 汪姝琪
服务电话:0564-7350798
办理时限:即时
1.2局监督股
服务责任人:张明成 姚 澜
服务电话:0564-7350779
办理时限:即时
1.3县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服务责任人:张德成 颜美怡
服务电话:0564-7350766
办理时限:即时
1.4县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服务责任人:易成禄
服务电话:0564-7350765
办理时限:即时
1.5县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
服务责任人:马星原 张功明
服务电话:0564-7350765
办理时限:即时
1.6县政府采购中心
(1)货物采购部
服务责任人:汪 滢 储胜男
服务电话:0564-7350830
办理时限:即时
(2)服务采购部
服务责任人:徐 洋
服务电话:0564-7350799
办理时限:即时
(3)信息和电子采购部
服务责任人:林丽君
服务电话:0564-7350799
办理时限:即时
1.7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服务责任人:张功磊
服务电话:0564-7350813
办理时限:即时
2.服务流程:咨询电话第3响时接起,接听电话要准时、及时;接听电话后,报具体股室名称;热情、耐心接听电话,解答有关问题;通话结束,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下电话,而且要轻放。
3.服务标准:即时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接到电话时应说“您好,这里是金寨县公管局某某股室(具体到股室名称),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诿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应主动要求咨询人留下联系方式,待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电话认真回复,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现场咨询
1.服务股室及服务电话
1.1局业务股
服务责任人:汪文涛 汪姝琪
服务电话:0564-7350798
办理时限:即时
1.2县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服务责任人:张德成 颜美怡
服务电话:0564-7350766
办理时限:即时
1.3县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服务责任人:易成禄
服务电话:0564-7350765
办理时限:即时
1.4县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
服务责任人:马星原 张功明
服务电话:0564-7350765
办理时限:即时
1.5县政府采购中心
(1)货物采购部
服务责任人:汪 滢 储胜男
服务电话:0564-7350830
办理时限:即时
(2)服务采购部
服务责任人:徐 洋
服务电话:0564-7350799
办理时限:即时
(3)信息和电子采购部
服务责任人:林丽君
服务电话:0564-7350799
办理时限:即时
1.6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服务责任人:张功磊
服务电话:0564-7350813
办理时限:即时
2.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咨询者的问题和疑惑,现场即时解答,并提供业务办理的操作指南和办事流程。
3.服务标准:即时办理;先微笑,再欢迎,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等礼貌用语;先请坐,再解答,对前来办事的人微笑着说“您请坐”,再来解答办事人的咨询提问;先告知,再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咨询时,应做到热情文明,有问必答;先起立,再欢送,服务对象离开时,应说“再见”、“慢走”等礼貌用语;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规定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业务岗办理;一次性告知制,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脱扯皮,不能准确或立即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相应股室或部门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得应付、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现场咨询办理具体交易业务的,提供服务指南网上获取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和注意事项,以及有关收费标准、监督渠道。
(三)网上咨询
1.服务股室:各股室、中心各部。
2.服务流程:咨询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互动交流-业务咨询”栏目,在线提出问题;承办部门按问题性质进行解答后,在“业务咨询”栏目公开。
3.服务标准:对网上咨询的问题,工作人员每天上网查看;
服务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不能回复的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咨询人原因,并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项目登记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
1.服务电话:汪文涛 汪姝琪 0564-7350798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提交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电子扫描件1份)、资金落实证明(电子件各1份)、项目审图合格证电子件一份(如有)、项目规划许可证电子件一份(如有)、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电子件各一份)、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材料(电子件1份)。
2.2局业务股进行受理,对材料齐备和符合审核标准的项目进行见证登记。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二)国土资源交易
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项目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宗地信息等,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对出让人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见证,完成项目登记。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政府采购
1.服务电话:郑凤鸣、汪滢0564-7350878,储胜男 0564-7350830
徐 洋 0564-7350799
2.服务流程
2.1项目前后段服务责任人:
项目类型 |
前段服务责任人(开标前) |
后段服务责任人(开标及开标后) |
货物类 |
汪 滢 |
储胜男 |
储胜男 |
汪 滢 |
|
服务类 |
徐 洋 |
叶 慧 |
2.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和采购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并盖章,在线完成项目注册。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项目注册内容。
2.4政府采购服务责任人徐洋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内容。
2.5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备案。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三、场地安排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
1.服务责任人:马星原 0564-7350765 吴海涛0564-7350776
2.服务流程
2.1根据场地预约情况,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2.2服务责任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2.3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网上进行变更,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二)政府采购
1.服务责任人:吴海涛 0564-7350776,林丽君0564-7350799。
2.服务流程
2.1根据项目安排情况,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2.2服务责任人吴海涛(或林丽君)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2.3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进行变更,服务责任人吴海涛(或林丽君)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责任人:张功磊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
2.1根据项目安排情况,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2.2服务责任人吴海涛(或张功磊、孙开亮)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2.3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进行变更,服务责任人吴海涛(或张功磊、孙开亮)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服务标准: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公告发布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
1.服务责任人:汪文涛、汪姝琪0564-7350798
2.服务流程
2.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公告(文件)并提交,经局业务股工作人员确认后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2.2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二)国土资源交易
1.服务责任人:易成禄 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公告发布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网上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公开出让公告、公开出让文件进行见证并发布。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2.3公告发布后,出让人如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发布内容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见证。
(三)政府采购
1.服务电话:郑凤鸣、汪滢0564-7350878,储胜男 0564-7350830
徐 洋 0564-7350799
2.服务流程
2.1采购公告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采购公告。
(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采购公告。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审核采购公告。
(4)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郑凤鸣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并发布。
(5)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变更公告,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6)公告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项目概况;
②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类型、资金来源、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标段(包别)划分、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接受联合体;
③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④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标书等要求;
⑥公告期限;
⑦其他补充事宜;
⑧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⑩项目联系人和服务电话。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项目概况;
②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类型、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资金来源、标段(包别)划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接受联合体;
③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④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式、标书要求;
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⑥公告期限;
⑦其他补充事宜;
⑧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⑩项目联系人和服务电话。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②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品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附件);
③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④公示期限;
⑤其他补充事宜;
⑥采购人的联系人、地址和服务电话;
⑦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地址和服务电话;
⑧财政部门的联系人、地址和服务电话。
2.2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采购文件。
(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采购文件。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审核采购文件。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生成采购文件并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布符合省统一数据传输规范。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负责人:张功磊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
2.1转入方向交易部提供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权属证明、受让(出让)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等材料。
2.2交易部责任人对转入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审核。
2.3交易部、综合部责任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公告(文件)并提交,审核后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金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网发布,同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时间、场地。
3.3以上服务流程所需资料为在线提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核。
五、交易过程保障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
1.评标专家抽取
1.1服务责任人:张明成0564-7350779,颜美怡0564-7350765
1.2服务标准
(1)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提交《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和《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可在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非进场交易项目可提前1个工作日将资料递交综合信息部,避免临时抽取;提交申请时,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应合理设置需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的专业和数量要求、准确提供应回避的单位和专家信息等。
(2)对于进场交易项目,经过监督股审核通过后,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根据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确认材料和信息齐全无误、项目实施主体和监管人员在场,按照抽取信息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进行抽取。
(3)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1.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2)设置专家抽取室,为专家抽取提供必要的电脑、抽取终端等设备,并安排专人为专家抽取工作提供服务。
(3)对专家抽取室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专家抽取过程可查,专家信息保密。
2.开标服务
2.1服务责任人:易成禄,张功明 0564-7350765
张德成 0564-7350766
2.2服务流程
(1)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60分钟前到达开标室,检查并启动不见面开标相关设备,展示开标项目。
(2)启动全流程电子开标程序,做好投标文件解密的前期工作。
(3)协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开标过程中的唱标和随机抽取签号、系数等其他事项。
(4)开标结束、评标开始前,将投标截止时间的保证金收缴汇总表提交招标人和现场监督人。
2.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3.评标服务
3.1服务责任人:张明成 0564-7350779,姚澜 0564-7350768
3.2服务流程
(1)评标前准备评标专家签到表、评标专家评审承诺书、代理机构考核表和相关评审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
(2)评标评审专家、业主评委和代理机构服务人员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前,将通讯工具等随身携带物品统一存放。
(3)开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4)评审结束后现场宣布评审结果。
(5)评标活动结束后,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光盘和前三名备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纸质)交局业务股进行封存。
3.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4.投标保证金退还
4.1服务责任人:姚澜 0564-7350779
4.2.1符合“免申即退”投标保证金退款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服务流程
(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线上公开的,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②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电子交易系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退还指令前,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4.2.2对不符合“免申即退”投标保证金退款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服务流程
(1)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
①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5日内,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②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确认;
③局监督股服务责任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审核。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①在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和合同线上公开后5日内,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②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确认;
③局监督股服务责任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审核。
(3)有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依据招标人出具的不予退还保证金通知书依法办理。
4.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在接到退款指令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出让金缴交入库后按照缴款书规定时间办结。
(2)退还保证金时要认真核对项目、退款人、退款金额,做到准确无误。
(二)国土资源交易
1.交易服务
1.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765
1.2服务流程
(1)工作人员在出让或拍卖会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布置场地,检查并启动设备;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场会前,参加出让人组织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会,并报告相关竞买人报名情况;
(3)协助出让人完成出让现场会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
1.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2.竞买保证金退还
2.1服务责任人:姚澜 0564-7350779
2.2办理流程:
(1)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退款指令,经局监督股工作人员及局分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退款指令发送至退款银行,相关银行在收到退款指令后即时办理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
(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书,经局负责人同意,局监督股工作人员在缴款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缴入金库。
(三)政府采购
1.评标专家抽取
1.1服务电话:储胜男 0564-7350830
1.2服务流程
(1)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审核,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提交《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可在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需要提供纸质申请材料的须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报相关审批部门审核;提交评审专家抽取申请时,必须同步提交评审专家的专业要求和数量要求,同时应提供回避单位和回避专家的名单,代理机构必须确保抽取的专业要求和数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回避的单位和专家信息真实有效。
(2)对于进场交易项目,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根据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确认材料和信息齐全无误、项目实施主体和监管人员在场,按照抽取信息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进行抽取。
(3)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1.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2)设置专家抽取室,为专家抽取提供必要的电脑、抽取终端等设备,并安排专人为专家抽取工作提供服务。
(3)对专家抽取室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专家抽取过程可查,专家信息保密。
2.开评标服务
2.1服务电话:汪 滢、储胜男 0564-7350830,徐洋 0564-7350799
叶 慧 0564-7350798。
2.2服务流程
(1)政府采购后段服务责任人按照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开、评标室,布置场地,检查并启动设备。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做好文件解密等相关工作。
(3)开标结束后转入评标室,评标专家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在线评标。
(4)评标结束后,政府采购后段服务责任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宣布评审结果。
2.3服务标准
(1)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做好交易保障: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准时、有序、完整。
(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责任人:张功磊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
2.1网络竞价
项目负责人按照竞价流转程序发布流转竞价公告,征集意向转入方,审核意向转入方竞价资质、竞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意向转入方的转入资格,指导意向转入方参与网络竞价,确定项目竞价结果,核实系统生成的交易凭证,公示成交结果,出具《交易鉴证书》,协助交易双方签订流转交易合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成功后,将该项目报经县政府批准,按程序办理流转经营权证书,其他产权类交易成功后,协助经营主体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2.2协议流转
项目负责人按照协议流转程序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公示结束无异议,出具《交易鉴证书》协助交易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成功后,将该项目报经县政府批准,按程序办理流转经营权证书,其他产权类交易成功后,协助经营主体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六、成交公示(公告)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
1.服务责任人:张明成、姚 澜 0564-7350779
张德成、颜美怡 0564-7350766
2.服务流程
2.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中标候选人通知,局监督股工作人员审核后,县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人、最高限价、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开标时间、计划工期、中标候选人名称、(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投标工期、(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价(元)/费率(%)、(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获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评标情况等。
2.2对经局监督股审核无投诉事项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的中标结果,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结果公示,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②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③招标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服务电话。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进场交易项目已完成即时办结。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相关股室制定归档台账,以备查验。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二)国土资源交易
1.服务电话:易成禄 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成交结果公告,并对成交公告的完整性、准确性确认后推送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见证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内容规范完整。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提交的成交结果公告进行见证发布。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三)政府采购
1.服务电话:郑凤鸣、汪滢 0564-7350878,储胜男 0564-7350830
徐 洋 0564-7350799
2.服务流程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后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审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4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郑凤鸣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并发布。
2.5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程序进行。
2.6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中标(成交)金额;
(3)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工程类: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4)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6)公告期限及质疑投诉提出方式。
(7)其他补充事宜。
(8)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9)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项目联系人和服务电话。
(11)附件:a.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b.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c.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d.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公告内容规范完整。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郑凤鸣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后段服务责任人)提交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发布条件的,即时发布公告。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责任人:熊伟、张功磊 0564-7350813、7350812
2.服务流程: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后,项目服务责任人将交易结果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网发布,同时推送至全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合同公开
(一)工程建设合同
1.服务责任人:何先念 张德成 0564-7350766
2.服务流程:招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填写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名称、合同乙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签署日期、合同完成日期,再点击生成合同公示公告内容,在线签订提交中标人。中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审查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以及合同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以及合同是否完整合规,无问题后确认公开,同时由系统网上自动推送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及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合同信息规范完整。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合同信息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公开条件的,即时予以公开。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二)政府采购合同
1.服务电话:汪 滢 0564-7350830
2.服务流程
2.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填写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采购人、中标单位、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账号、收款人账户名、合同完成时间,再点击生成合同公告内容,上传合同电子件,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2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2.3服务责任人汪滢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并发布。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2合同信息规范完整。服务责任人汪滢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合同信息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公开条件的,即时予以公开。
3.3一次性告知制。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八、资料归档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
1.服务电话:汪姝琪 0564-7350778,汪文涛 0564-7350798
2.服务流程
2.1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完成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1)项目登记信息(项目注册)电子版文件资料: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如有)、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进场交易项目已完成即时办结。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归档,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二)国土资源交易
1.服务责任人:易成禄 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或矿业权公开出让项目资料归档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含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变更公告(含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结果成交公告;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竞买人报名情况汇总表;土地最新报价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流标公告(如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整理纸质档案,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三)政府采购
1.服务电话:储胜男 0564-7350830
2.服务流程: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1)项目登记信息(项目注册)电子版文件资料: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
3.服务标准
3.1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3.2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完整的资料。
3.3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可以电子档案系统归档的由电子档案系统自动归档,不能电子归档的及时以其他方式档案,定期交局办公室保管。
(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责任人:张功磊 0564-7350812、7350813
2.服务流程:项目结束后,该项目服务责任人依卷内文件目录建档,并将档案移交至局档案室,由专业档案整理人员整理归档。
九、数据统计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
1.服务责任人:汪文涛0564-7350798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将交易中心上月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交易数据(交易项目个数、预算价、成交价、节支率)报送中心综合信息部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结时限:每月前1个工作日。
(二)限额以下小型项目简易发包
1.服务责任人:张德成 0564-7350766、7350796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认真落实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度》,于每月前1个工作日(年底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调整时间),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将交易中心上月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数据(交易项目个数、预算价、成交价、节支率)报送中心综合信息部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结时限:每月前1个工作日。
(三)国土资源交易
1.服务责任人:易成禄 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认真落实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度》,于每月前1个工作日(年底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调整时间),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将交易中心上月国有土地交易数据(交易宗数、起拍价、成交价、增值率)报送中心综合信息部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政府采购
1.服务电话:林丽君 0564-7350799
2.服务流程:统计全县上月政府采购交易数据包括政府采购项目数量、交易金额、节约资金等,并按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及时报送至县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结时限:每月前3个工作日。
(五)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1.服务责任人:张功磊 0564-7350813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认真落实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度》,于每月前1个工作日(年底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调整时间),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将上月农村产权交易数据(交易宗数、起拍价、成交价、增值率)报送中心综合信息部汇总。
3.服务标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县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
1.服务责任人:张功明 0564-7350765
2.服务流程:服务责任人认真落实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度》,于每月前1个工作日(年底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调整时间),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统计上月交易中心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交易项目数量、成交总价、预算价或起拍价、节支率或增值率),分项汇总,并报送到局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科。
3.服务标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档案查询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
服务责任人:汪文涛
服务电话:0564-7350798
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二)限额以下简易发包项目
服务责任人:张德成 姚澜
服务电话:0564-7350766
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三)国土资源交易
服务责任人:易成禄
服务电话:0564-7350765
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四)政府采购
服务责任人:汪滢
服务电话:0564-7350830
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五)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服务责任人:张功磊
服务电话:0564-7350813
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六)局办公室
服务责任人:陈绍淼
服务电话:0564-7350826
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工作流程和要求:
档案查阅人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递交介绍信或工作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阅事由、查阅人身份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审批表》,由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按档案分类转相关责任人办理,并建立查询记录。
查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按照管理规定,经审批后由我局电子档案管理员(汪文涛负责建设工程类电子档案、储胜男负责政府采购类电子档案)填写《电子档案调阅申请单》连同调阅函件一并扫描上传至市公管局信息科,由信息科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系统调出档案资料,按规定流程办理查询手续。
查询纸质档案,由服务责任人查找并调出档案,供查阅人查阅,查阅档案须在档案室进行,且查阅活动须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在《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登记表》上进行详细登记,如需摘录、复印档案内容的,应审核摘录、复印档案内容,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查阅人查阅完毕后,将档案归还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将档案归档入库。
查阅人查阅已移交县档案馆存放的档案,经批准后由工作人员提供本单位相关卷宗目录,交借(调)阅人员前往县档案馆查阅,并在《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登记表》进行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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