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办事指南
二、承办机构: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
三、服务对象:采购人、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政府采购非招标类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
五、办理材料:
1、采购人提供六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申请表第五联一份或服务部从市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由采购人申报并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六安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一份
2、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电子件或复印件一份等
1、项目登记:采购人提交办理材料至服务部;服务部主任落实进场交易项目服务责任人;
2、受理:项目服务责任人对采购人提交的办理材料进行审核、受理。
3、编制采购文件:项目服务责任人根据采购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采购文件编制;
4、备案:局交易备案二科备案采购文件;
5、发布采购公告(文件):通过服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注册、公告文件发布、场地安排等。公告及文件发布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六安市政府采购网;
6、组建评审委员会:采购人出具业主评委授权函、身份证,根据采购人项目需求中心信息技术科在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7、主持及服务开标会和评标:开标会议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在局交易督查科现场监督下,由服务部主持并为开、评标活动提供现场服务。
8、中标(成交)公告:通过服务系统在线完成中标(成交)公示(公告)发布,发布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六安市政府采购网。
9、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通过服务系统在线发出中标通知书。
10、签订合同: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11、申请支付资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与发票,至项目服务责任人处开具办结移交通知书
1至5个工作日
申远满:0564-5150931
吕志明:0564-5150912
赵静、方有伟:0564-5150913
汪婷婷:0564-5150915
朱兵、葛静、冯云龙、汪俊玲:0564-5150098
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564-3378262、3378214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 0564-5150911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市农业科技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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