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十一)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2024-07-02 16: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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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1号规定,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部分内容进行以下调整:
1、建设工程费用取费标准由建筑工程取费标准、装饰装修工程取费标准、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市政工程取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取费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和税金税率组成调整为由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市政公用工程取费标准和税金税率组成。
2、统一环境保护费中“市区”、“非市区”费率。
3、市政公用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中“JF-04临时设施费费率(%)”调整为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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