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起草依据
2018年11月,市政府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三年来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逐步规范,但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地方,特别是2019年以来,国家、省又相继出台一些文件,需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根据市长潘东旭2021年7月20日提出的“围绕加强招投标监管、着力净化市场工作提出具体措施与建议”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 八部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 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起草该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26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发送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研究。8月前往基层进行调研,面向公众进行意见征集。9月8日征求省公管办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四、工作目标
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方式、评标方式、履约方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和信用应用,推动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管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五、主要内容
《意见》共19条,主要为四方面内容:
(一)第一部分:标前工作,共3条。主要明确招标原则、标前准备工作、工程量清单编制;
(二)第二部分:标中及标后履约工作,共5条。主要明确标段划分、招标方式、建立“绿色通道”、统筹工程建设工期;
(三)第三部分:标后监管工作,共9条。主要明确违法行为打击、评委评标监管、重大项目约谈制度、强化标后履约监管、信用应用;
(四)第四部分:落实办法,共2条。主要明确部门协作、组织领导。
六、创新举措
推进重点工程“评定分离”式招标,建立重大工程和应急项目招标绿色通道重大项目约谈制度,运用技术手段开展智慧监管,对涉嫌犯罪的行为24小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执纪问责、刑事责任追究衔接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把招标效率、招标效果、违规行为惩治惩治、部门协同配合作为政府目标管理主要内容。公管、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落实部门协作,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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