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争主体 :
对招标采购文件中随意抬高投标人 ( 供应商 ) 资质等级、设置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业绩要求、技术商务条件及加分指标等行为 , 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 质疑 ) 和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异议和投诉提交方式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主体与行政复议受理机关联系信息:
http://ggzy.luan.gov.cn/jdjb/016001/20191029/65fa1e01-91eb-4f7e-87da-ee97b5a63d16.html
网上提问渠道: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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