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姓名/名称、地址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渠道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霍发改罚字【2025】5号 |
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河南路中建智立方二期45#楼 |
你单位在参加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第二批)二标段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履行方式:罚款 期限: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霍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直接向霍邱县人民法院起诉 |
处罚机关: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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