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路(安丰南路~正阳南路)道路工程、 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六安市畅通城市环线工程—长安路南延工程共四条道路工程的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E341500001001846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4140076900449XQ-20220318-006131-5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市辖区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3-18 20:08:01 浏览次数 0
公告公示信息

金安路(安丰南路~正阳南路)道路工程、 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六安市畅通城市环线工程—长安路南延工程共四条道路工程的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00001001846

二、项目名称:金安路(安丰南路~正阳南路)道路工程、 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六安市畅通城市环线工程—长安路南延工程共四条道路工程的检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34号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本项目为金安路(安丰南路~正阳南路)道路工程、 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六安市畅通城市环线工程—长安路南延工程共四条道路工程的检测服务项目。

1)金安路(安丰南路~正阳南路)道路工程:西起安丰南路,向东接正阳南路,终点桩号为 K0+546.715,道路走向为东西方向,设计段道路中心线长度为 546.715 米,道路设计宽度为 24 米,包含3m人行道+18m车行道+3m人行道。车行道结构层为: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 改性)+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36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5%+20cm 级配碎石+路床(40cm 碎石);人行道道路结构为:6cm 仿石材道板砖(60*30*6cm)+15cm C25 混凝土基层+15cm 级配碎石垫层。主要内容包含路面拆除,新建钢筋混凝土承插管雨污水管网、信控、照明、交通、绿化等。

2)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 :为河西片区主干路,道路为南北走向,设计南起清溪路,向北至清源路,道路红线宽 度 45 米,道路中心线长度为 555.384 米,其中车行道宽23.0m,两侧辅道宽各5.5m,两侧绿化带宽2.5m,两侧人行道宽各3.0m。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信控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

3)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拟建道路西起武陟山路,东至天堂寨路,道路红线宽度45m(4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5.5m分隔带+15m车行道+5.5m分隔带+5.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道路设计西起武陟山路,向东接天堂寨路,终点桩号为K0+470.522,道路走向为东西方向,设计段道路中心线长度为470.522 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及信控工程等。

4)六安市畅通城市环线工程—长安路南延工程:北起金安路(起点桩号K0+240),与北段现状长安路衔接,沿313地质队西侧向南至佛子岭路为新建段,与长安南路形成T型交口,佛子岭路交口向南利用现状永华路东侧拼宽,与郝岗路、南屏路交叉,后终于长江中路交口(K2+069.454),全线总长1829.515m。本工程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采用主干路+节点立交的敷设形式,预留远期快速路条件,主路双向六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其中立交节点设计为下穿地下通道,起止桩号为K0+935-K1+275,总长340米,其中敞口段240米,暗埋段长100米、宽30米,设计为双向6车道。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地道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及信控工程等。

检测服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实施阶段涉及到的第三方检测并提出处理措施以指导施工,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检测内容、数量、频率须满足国家现行及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及标准规定)。主要内容为负责本项目条道路工程整个的基层、底基层、沥青面层、原结构层、原面层石灰土基层交通标牌标线人行道板砖的透水性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质量巡检、工序验收及中间交工验收、竣工检测质量等级评审等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平行验证试验,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供应商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完成相应检测、审查报告,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中标检测单位应结合项目特征、设计文件及建设单位需求编制详细的检测方案(含标价的检测清单),并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

本项目最高限价费率为:检测收费标准的80%,总检测费用不超过120万元具体收费标准依据

1《安徽省物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 号文);

2《省物价局关于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    2013】29 号);

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行业指导价》(建质安协201916 号文

4以上收费标准中均未涉及到的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标准*中标费率结算。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检测服务期限:自试验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单位项目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阶段涉及到的第三方检测并提出处理措施以指导施工,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检测内容、数量、频率须满足国家现行及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及标准规定)。

十三、标段数:1个

、公告发布时间:2022  3   18  

、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项目开标时间:2022  4   7  9:00  

、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贰万肆仟元;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2322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2022323,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2479 00分。

6、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提出的异议事项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规定异议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检测工程师信息、企业和检测工程师业绩、企业和检测工程师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9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1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户:
金安路(安丰南路~正阳南路)道路工程、 青桐路(清溪路-清源路)道路工程、横排头路(武陟山路~天堂寨路)道路工程、六安市畅通城市环线工程—长安路南延工程共四条道路工程的检测服务项目

账号 1: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营业部;

  号:3112310013131559682

账号 2: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农业银行六安政务区支行; 

  号:121402010400057580000000202

账号 3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安市分行; 

  号:93400501001809893401276

账号 4

  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政务区支行; 

  号:34050174220809166666-0117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分0秒

0天0小时25分0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
    2022-03-18 19:46:01
    0天0小时2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不同意
    2022-03-18 19:48:09
    0天0小时3分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请签章
    2022-03-18 19:48:38
    0天0小时1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请审核
    2022-03-18 19:52:53
    0天0小时5分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03-18 20:03:48
    0天0小时11分
  •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通过
    2022-03-18 20:08:00
    0天0小时5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