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2370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140076900449XQ-20220427-006576-2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山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04-27 17:31:15 | 浏览次数 | 0 |
一、招标编号:皖N1220050
二、项目名称:三农云大数据中心EPC+O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大沙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霍山县衡山南路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新建大数据中心3969.1平方米,设施大棚约37440平方米,新建配套道路、停车场、高低压配电、绿化、室内外给水管网、室内外污水管网、室内外雨水管网、室内外电缆、消防及安装、相关附属工程(含场平土石方)、数据中心机房及软件平台等。项目总投资约9960万元。
九、产业定位:以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提升霍山数字三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高效服务三农全产业链;以高端设施大棚建设运营形成霍山农业产业示范,加速霍山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十一、项目目标:本次招标总投资约9960万元。
以科技为支撑,以一产为基础,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形成“科技示范核”,助力创建霍山县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霍山三农云大数据中心建成后,全县信息化水平获得大幅提升,拥有相对完善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以政务服务高效协同、农业农村管理精细敏捷、农民生活和谐宜居为重点,建成一批智慧应用,有效支撑城乡村治理、农业发展、民生服务,着力打造霍山数字乡村新特色,争创全国县域数字乡村标杆。
十二、项目建设和招商期限及招商的其他约定:
1、项目建设周期:1年(以开工令中开工之日计算),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招标、一次性规划建设。中标人建设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以资产清单方式将项目所形成的资产移交给招标人。
2、项目运营要求:
2.1三农云大数据中心
2.1.1本项目周期为15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第1年为建设期,第2年至第15年为运营期;
2.1.2中标人组建大数据中心技术服务团队,负责三农云大数据中心日常接待、运营工作,支付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工资和福利。第1年及第2年的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建设期水电费由中标人支付),第3年至第15年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1.3运营期中标人对大数据中心运营自负盈亏,负责大数据中心场所、设备、设施等运营基础条件的维护并承担其费用;
2.1.4运营期前3年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推动完成基于三农云大数据中心平台推广应用;
2.1.5大数据中心投入运营后,当地政府、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推动大数据中心相关延伸服务,由此产生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中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50%。运营期内,如中标方不能组建大数据中心技术服务团队,负责三农云大数据中心日常接待、运营工作;不能按期支付第3年至第15年的水电费及物业费;不能按期支付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不能按期支付大数据中心场所、设备、设施等运营基础条件的维护费用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需赔偿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
2.2 设施大棚
2.2.1中标人组建设施大棚生产、技术服务团队,负责智能温室大棚及联动钢棚的生产运营。该项目规划布局中智慧农业示范区土地租金由中标人支付。
2.2.2从项目开工第三年起,每年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设施大棚等投资总额(3221.65万元)的6%相关费用。
2.3 奖补资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积极互相协助,支持对方向各级政府申报各类奖补资金,所得奖补资金按资金使用要求用于该项目。
2.4大数据中心及设施大棚等该项目投资的所有资产归招标人所有,中标方不得有以该资产融资和抵押等行为。
2.5 招商要求
中标人承诺(投标文件中添加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人前3年每年至少引进1家规上企业落地,其中完成招商至少1家产值达1亿元的相关企业落户招标人所在地。中标人招商成功,招标人按所在地政府有关招商奖励政策给予中标人相应奖励;若招商不成功,招标人有权增加净利润分成,每少1家,招标人净利润分成增加10%。
十三、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企业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应包含农业科学研究(或农业技术推广或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的经营范围。
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无在建承诺函。
(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中“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申请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包括1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1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1家营业执照包含农业科学研究(或农业技术推广或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的经营范围的企业,或包括1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1家营业执照包含农业科学研究或农业技术推广或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的经营企业;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牵头方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为联系人、经办人;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7)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6、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报名登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同一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①近1年内(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近1年内(截止至开标之日)因串通投标、转 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注:投标人对上述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公示后因异议或投诉经查实的,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年内不得在霍山县内投标。
8、投标人未受到尚处在投标资格限制期内的投标限制处罚。
9、投标人在投标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10、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经理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标处理。
11、发包模式(EPC+O):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招商。
十四、招标范围:
施工: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发包, 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 确保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探、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及相关专项(业)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综合服务平台及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及招商运营等内容。同时,为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有权对于部分材料、设备、及专业工程采购进行预控,方式包括:甲控乙供、共同询价等。
运营:中标人组建大数据中心技术服务团队,负责三农云大数据中心日常接待、运营工作,支付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工资和福利等,具体详见第十二项内容。
十五、标段数:1个标段
十六、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27日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luan.gov.cn)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zbtb.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
十八、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5月18日
项目开标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十九、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 2022年5月18日10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二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伍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下载。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0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2年5月 7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2年5 月 18日10时00分。
7、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提出的异议事项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异议函范本详见(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8
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霍山县衡山南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564225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56466542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账号:
1、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电子保函
2、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一家银行和账号:
①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761301021000625438001573;
②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23450010400162990000000018;
③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314055038000125367;
④汇入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93400301001863889700734;
⑤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81245795664;
⑥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6232811780000006469;
⑦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汇入银行帐号:20010001975266600006714;
3、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4、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6、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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