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E34150300100172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4140076900449XQ-20230419-000615-2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5-06 15:07:28 | 浏览次数 | 0 |
关于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X422平桥新店至分路口武陟山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为E341503001001727的工程招标项目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X422平桥新店至分路口武陟山路面改造工程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1、X422平桥新店至分路口武陟山路面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上传的电子评标LAGLTB文件数据,以公布的电子评标所用的LAGLKZJ工程量清单数据为准上传,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清标。
2、公路养护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作为X422平桥新店至分路口武陟山路面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参考依据,无需编入电子评标LAGLTB文件进行报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开标时间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因未下载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
0天1小时54分0秒
0天1小时6分0秒
关于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X422平桥新店至分路口武陟山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为E341503001001727的工程招标项目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X422平桥新店至分路口武陟山路面改造工程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付款方式:主体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8%,余2%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承包人可以通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交竣工合并进行的项目质保期满后直接拨付质保金,交竣工分开进行的项目质保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承包人申报工程款存在弄虚作假的,除本次工程款不予支付外,承包人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具体缴纳金额为虚报部分的金额。”
现变更为:“付款方式:主体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8%,余2%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承包人可以通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交竣工合并进行的项目质保期满后直接拨付质保金,交竣工分开进行的项目质保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承包人申报工程款存在弄虚作假的,除本次工程款不予支付外,承包人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具体缴纳金额为虚报部分的金额。”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开标时间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因未下载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0天0小时7分0秒
0天2小时35分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