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二标(石滩河桥-入河口)(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E34152300100355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4140076900449XQ-20250219-000061-3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境内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2-26 17:19:22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E341523001003551001 |
舒城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二标(石滩河桥-入河口)(第二次) |
公开招标 |
3302.62883 |
答疑澄清信息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5-02-19 17:10:25.0 |
| 主要修改内容 |
关于“舒城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二标(石摊河桥-入河口)(第二次)”招标文件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做出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资格审查要求1个业绩“近5年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评分标准表中项目经理加分要求2个业绩。请明确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和项目经理加分业绩能否为同一业绩?
回复一:在符合评分标准的要求下,可以为同一业绩。
疑问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要求1个业绩“近5年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资格审查要求1个业绩“近5年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评分标准表中技术负责人加分要求1个业绩。请明确投标企业资格审查业绩、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和技术负责人加分业绩能否为同一个业绩?
回复二:在符合评分标准的要求下,可以为同一业绩。
疑问三:我公司提供的投标企业资格审查业绩,符合“近5年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要求,但是此业绩是联合体共同承建的项目业绩,请明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三:联合体共同承建的项目业绩,该投标人对应的施工任务 业绩证明材料应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
疑问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表中,要求提供良好行为记录“2020年2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及以上的”。我单位提供的奖项是“四川土木工程李冰奖”,四川土木工程李冰奖是四川省土木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科技创新的省级最高荣奖,该奖项涵盖水利等土木工程领域,请明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四:根据“四川土木工程李冰奖”奖励章程规定,该奖项与 本条评审内容不匹配,故不符合要求。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 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六安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 (http://ggzy.luan.gov.cn)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水利局
安徽龙舒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0秒
0天9小时2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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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2025-02-26 08: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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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2025-02-26 08: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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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2025-02-26 0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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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见证
2025-02-26 08: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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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见证
2025-02-26 16: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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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生成招标文件
2025-02-26 17:19:22
附件:
关于“舒城县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二标(石摊河桥-入河口)(第二次)”招标文件疑问回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