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S34150320230312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1234140076900449XQ-20230824-001300-1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8-30 17:31:25 | 浏览次数 | 0 |
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1503202303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14.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现更正为:“14.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应有费用。”
2、原招标文件“29.4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现更正为:“29.4 因验收产生的费用不得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
3、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分中:
企业 实力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证书得1分,满分3分;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智慧管理平台或视频监控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注: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证书,不予认可。 |
0-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具有政府信息化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16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0-16分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标注★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一项得0.85分,共20项,共计17分; 注:根据投标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和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0-17分 |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 |
1.项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6分) 投标人需委派专业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ITSS服务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通信工程)、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2、项目团队要求-技术负责人(4分) 投标人需委派专业的技术负责人1名,承担项目技术总负责的职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ITSS服务项目经理、网络工程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3、项目团队要求-实施负责人(4分) 投标人需委派专业的实施负责人1名,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认证、ITSS服务项目经理、网络工程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4、项目团队要求-运维负责人(4分) 投标人需委派专业的运维负责人1名,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5、项目团队要求-团队成员(10分)(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施负责人、运维负责人) 投标人需成立项目技术及实施团队,承担项目具体技术、实施和服务职责。此项最高得10 分。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2分; (2)具备网络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 (3)具备中级工程师(通信工程),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 (4)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4分。 注: 1、以上证书的人员不能复用,同一人员只计一次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团队成员名单、所持证书等以上评分要求的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要求开标时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上所有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均专职服务于本项目,进场前由采购单位对人员身份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响应情况一律作废标处理,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0-28分 |
运营方案 |
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实施的背景要求,提供项目运营实施方案及利息偿还能力分析,内容包括:①运营服务内容②运营服务团队建设③运营收益分析及利息偿还能力分析并承诺无条件全额还息④风险规避等。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 (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措施规范全面,承诺无条件全额还息的,该小项得1.5分; (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措施缺失,承诺无条件全额还息内容不全的,该小项得0.75分; (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及未承诺无条件全额还息的,该小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0-6分 |
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应有完善的①质量保证和风险管理措施②详细完善的实施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③安全控制措施及应急保障方案④承诺免费为业主单位提供3人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等证书考试报名和培训服务。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 (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措施规范全面,承诺满足要求的,该小项得1.5分; (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措施缺失,承诺不全的,该小项得0.75分; (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及无承诺的,该小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0-6分 |
总体建设方案 |
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总体目标、项目需求制定的总体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背景及建设依据②需求分析③平台架构④技术路线⑤应用系统⑥系统对接等方面进行阐述: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 (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措施规范全面的,该小项得1分; (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措施缺失的,该小项得0.5分; (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0-6分 |
现更正为:
企业 实力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证书得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智慧管理平台或视频监控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注: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证书,不予认可。 |
0-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具有政府信息化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16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0-16分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标注★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一项得0.85分,共20项,共计17分。 注: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和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0-17分 |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 |
1.项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6分) 投标人需委派专业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具有①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②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ITSS服务工程师、③人社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通信工程)、④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2、项目团队要求-技术负责人(4分) 投标人需委派专业的技术负责人1名,承担项目技术总负责的职责,具有①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②人社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ITSS服务项目经理、④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3、项目团队要求-实施负责人(4分) 投标人需委派专业的实施负责人1名,具有①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②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ITSS服务项目经理、④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4、项目团队要求-运维负责人(4分) 投标人需委派专业的运维负责人1名,具有①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②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③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或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④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网络规划设计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5、项目团队要求-团队成员(10分)(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施负责人、运维负责人) 投标人需成立项目技术及实施团队,承担项目具体技术、实施和服务职责。此项最高得10 分。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2分; (2)具备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 (3)具备①人社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通信工程)或②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 (4)具备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4分。 注: 1、以上证书的人员不能复用,同一人员只计一次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团队成员名单、所持证书等以上评分要求的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要求开标时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上所有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均专职服务于本项目,进场前由采购单位对人员身份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响应情况一律作废标处理,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0-28分 |
运营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施的背景要求,提供项目运营实施方案及利息偿还能力分析,内容包括:①运营服务内容②运营服务团队建设③运营收益分析及利息偿还能力分析并承诺无条件全额还息④风险规避等。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 (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措施规范全面,承诺无条件全额还息的,该小项得1.5分; (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措施缺失,承诺无条件全额还息内容不全的,该小项得0.75分; (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及未承诺无条件全额还息的,该小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0-6分 |
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应有完善的①质量保证和风险管理措施②详细完善的实施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③安全控制措施及应急保障方案④承诺免费为业主单位提供3人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等证书考试报名和培训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 (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措施规范全面,承诺满足要求的,该小项得1.5分; (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措施缺失,承诺不全的,该小项得0.75分; (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及无承诺的,该小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0-6分 |
总体建设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总体目标、项目需求制定的总体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背景及建设依据②需求分析③平台架构④技术路线⑤应用系统⑥系统对接等方面进行阐述: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 (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措施规范全面的,该小项得1分; (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措施缺失的,该小项得0.5分; (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0-6分 |
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完整的培训和售后方案,内容应包括:①培训计划②售后服务方式③响应时限等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小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 (1)方案中该小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措施规范全面的,该小项得2分; (2)方案中该小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措施缺失的,该小项得1分; (3)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小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0-6分 |
4、本次招标的采购需求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与完善,调整后的采购需求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六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1楼、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原裕安区妇幼保健院4楼
联系方式:0564-5330212、0564-5150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
联系方式:0564-326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工
电 话:0564-3261987
0天0小时53分0秒
0天0小时23分0秒
项目编号 | FS34150320230312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1234140076900449XQ-20230824-001300-1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8-30 17:31:25 | 浏览次数 | 0 |
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1503202303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1、时间:2023年9月13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3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现更正为:“1、时间: 2023 年 9月14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3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六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1楼、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原裕安区妇幼保健院7楼
联系方式:0564-5330212、0564-5150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
联系方式:0564-326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工
电 话:0564-3261987
0天0小时20分0秒
0天1小时42分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