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河口水库大厦租赁

项目编号 SZCQS2021-0020 统一交易标识码 C01-1234140076900449XQ-20210621-000012-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02 14:51:40 浏览次数 0
合同信息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 1.租赁房屋(龙河口水库大厦)坐落于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古城路侧,建筑面积约262.45平方米, 框架式结构,该租赁房屋用途为商业经营 ,乙方必须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否则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 5 年,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租金装潢期三个月,免租金装潢期自2021年7 月27日至 2021年 10月26日。租期自2021年 10月27日起至 2026年 10月26日止,2026年10月26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1.出租房屋首年年租金人民币 28.06万元(大写:贰拾捌拾万零陆佰元),租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40.3万元(大写:壹佰肆拾万零叁仟元)。 2.租金每 1 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付清首期租金,后续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赁期届满前 10 日内付清下一个年度租金。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舒城县农行龙河分理处,单位: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账号:12340301040000508)。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首次租赁时,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十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4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本合同终止且无乙方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办理流程公开
已完成合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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