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舒自然资告字〔2022〕3号出让公告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1234140076900449XQ-20220301-000027-7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03-01 11:04:14 | 浏览次数 | 0 |
舒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舒自然资告字〔2022〕3号
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六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万元/公倾) |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年限 |
2022-13号地块 |
舒城县舒茶镇梅心驿村境内 |
20000.2 (合30.0003亩) |
工业—医药制造业 |
≥1.0 |
≥40% |
≤15% |
≥3000 |
8万元/亩 |
≥1万元/亩 |
100 |
50 |
2022-14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公麟路与鼓楼北街交岔口西南角 |
29396.32 (合44.0945亩) |
工业—金属制品业 |
≥1.1 |
≥40% |
≤15% |
≥4500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400 |
50 |
2022-15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鼓楼北街以东、公麟路以南 |
36710.44 (合55.0657亩) |
工业—金属制品业 |
≥1.1 |
≥40% |
≤15% |
≥4500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500 |
50 |
2022-16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公麟路与鼓楼北街交岔口东南角 |
30015.8 (合45.0237亩) |
工业—羽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
≥1.3 |
≥40% |
≤15% |
≥4500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410 |
50 |
2022-17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鼓楼北街与纬三路交岔口西北角 |
694 (合1.041亩) |
工业—纺织服装服饰业 |
≥1.3 |
≥40% |
≤15% |
≥4500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10 |
50 |
2022-18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鼓楼北街与晓天路交岔口东北角 |
66666.6 (合100亩) |
工业—羽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
≥1.3 |
≥40% |
≤15% |
≥4500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900 |
50 |
1.2022-(14-18)号地块按“标准地”净地出让。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⑴2022-(14-18)号地块亩均税收均≥12万元/亩;⑵2022-14号地块单位能耗产值≤0.088万元/吨标煤;2022-15号地块单位能耗产值≤0.088万元/吨标;2022-16号地块单位能耗产值≤0.020万元/吨标。2022-17号地块单位能耗产值≤0.044万元/吨标。2022-18号地块单位能耗产值≤0.020万元/吨标。⑶2022-(14-18)号地块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参照执行《舒城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
2.2022-13号地块亩均税收≥10万元/亩;本出让地块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3.各地块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
4.本次各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20%)不予返还。土地成交后分别由舒茶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在一个月内交付交土地。本次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及要求以《出让文件》中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5. 2022-(14-18)号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2022-13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2022-(14-18)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二个月内动工建设,2022-(13-17)号地块建设周期均不得超过一年,2022-18号地块建设周期均不得超过二年,以“标准地”出让的地块竣工后及时申请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各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
6.本次各地块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环评等有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10内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以“标准地”出让的地块同时与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6个月内到相关部门办结相关手续。逾期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20%)不予返还。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须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发区)或县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公开出让文件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9日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3.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9日内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相关附件,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手续。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7时前(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其他相关规定。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于公开出让现场会60分钟前凭银行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三份)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5.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出让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30日上午11时的工作时间内。
公开出让现场时间地点:2022年3月30日上午10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三、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 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 系 人:交易中心 吴 为 电话0564-8626270
自然资源局 徐应纯 电话0564-8623357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179740155901
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子账号:176120102100048181801106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子账号:10065316018001888801688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0031128686660002226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34001747108053003515-039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乌龙井分理处;子账号:123401010400012600000000072
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舒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cheng.gov.cn)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服务电话:0564-5150928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二 年 三 月 一 日
注:1、保证金转账发票请备注***地块保证金
2、报名时请不要用文件包形式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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