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关镇华地紫金府9幢楼(1-2层)17间商铺招租
项目编号:SZCQS2021-0018
挂牌文件
出租人: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六月
舒城县城关镇华地紫金府9幢楼(1-2层)17间商铺招租
项目编号:SZCQS2021-0018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委托,对舒城县城关镇华地紫金府9幢楼商铺挂牌出租。出租人承诺舒城县舒兴资产公司处置华地紫金府9幢楼(1-2层)17间抵债商铺招租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挂牌出租活动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须知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本次挂牌出租所需的一切税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出租底价、挂牌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1、出租人: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出租内容:舒城县城关镇华地紫金府9幢楼(1-2层)17间商铺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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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标段编号 |
房屋序号 |
面积 (m2) |
租期 |
竞租保证金(单位:元) |
每次增价幅度(单位:元/年) |
起始价(单位: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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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6 |
96.98 |
租期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14000 |
≥1000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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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7-108 |
193.96 |
28000 |
≥2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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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9-110 |
193.96 |
28000 |
≥2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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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1-112 |
193.96 |
28000 |
≥2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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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3-114 |
193.96 |
28000 |
≥2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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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5-116 |
200.9 |
28000 |
≥2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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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7-118 |
193.96 |
28000 |
≥2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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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9-120 |
193.96 |
28000 |
≥2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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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1-122 |
230.38 |
33000 |
≥2000 |
33000 |
3、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一年租金的25%,签订合同前竟得人通过其账户转入转让人指定账户,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有剩余)。
4、出租房屋地点:舒城县城关镇华地紫金府
5、出租房屋用途及限制:限商业用房,不得转租。
6、出租年限:合同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无装潢期。出租人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0日内向竞得人移交房屋。
二、价格认证情况
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证结论书》(舒价认定[2021]39号),关于金虎皖江农贸市场等商铺年招租底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三、竞租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租(法律另有规定的、已经被相关部门划入失信人名单的除外)。
2、竞租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11 时。
3、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653160180018888
款项来源注明:舒城县华地紫金府9幢楼(1-2层)17间商铺招租**标段保证金
特别提醒:①、竞租保证金必须从竞租人的账户汇出(竞租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从其单位账户汇出,竞租人是自然人的须从其个人账户汇出),不接受到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汇款,所有保证金缴纳必须注明具体竞买的挂牌编号,且每竞买一个挂牌编号的标的保证金都需单独缴纳,购买多个挂牌编号的标的也必须分开单独缴纳,不得汇总缴纳。②如竞租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此引发的被取消竞租资格或报价无效或竞租保证金无法退回等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1、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在竞租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于2021年6月21 日14 时30分携带
1.保证金回单(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竞租申请书(原件)
4.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本次挂牌会。
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租保证金须由公司帐户汇入指定账户后于2021年6月21日14 时 30分携带保证金回单(复印件)、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竞租申请书(原件)、单位公章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本次挂牌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③每申请参与一个挂牌编号的竞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一份资料,申请两个挂牌编号的须提供两份资料,依次类推。
④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和提供相关资料的,其不具备竞租资格,出让人将拒绝其参加挂牌会议。
2、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投标人须遵循以下规定:
(1)参与挂牌交易的竞租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挂牌会议。
(2)参加人员不得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参加人员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2021]第4号)的要求:测体温,查验“安康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3)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挂牌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挂牌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挂牌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3、2021年 6 月21日14时 30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申请人按上述规定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账户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被列入产权交易黑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租人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挂牌文件及附件,如对挂牌文件及附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截止前3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否则视作认同理解本挂牌文件及附件的各项条款内容。
现场踏勘时间安排:出租人不安排,如有需求,请自行踏勘。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支付租金等。
六、本次挂牌出租活动有关时间:
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6月1日8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6 月21日15时30分
3.挂牌出租活动地点: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七、现场竞价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竞租人填写《挂牌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
1.主持人收到《挂牌竞租报价单》后,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2.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3.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无竞租人愿意继续竞价,主持人当即宣布最高价报价者为竞得人;
4.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要求报价的情形,主持人宣布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后报价而没有人再报价,主持人宣布最高价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若现场竞价最终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者,必须抉出最高价,否则按流拍处理。
6.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不可抵作价款,竞得人中途悔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缴纳服务费用、标的出让和合同备案等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出租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竞得人竞得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后拒不缴纳交易服务费或成交款的,其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九、签订合同
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人签订书面合同。
十、其他约定
1.申请人在缴纳竞租保证金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须提供制式授权委托书)携带相关资料参加挂牌会,竞得后由法人单位与出租人签订书面合同。
2.本次挂牌竞租活动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根据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07)200号文件收取相关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总额的0.2%)。
3.竞租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破坏、防碍本次出让活动的;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取的中标资格,一经确定,取消其竞租或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出让人: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主任
联系电话: 18056479818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13805640497
挂牌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64-8626270
竞 租 申 请 书
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认真阅读《挂牌出租公告及须知》,并经过现场踏勘,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挂牌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于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舒城县城关镇华地紫金府9幢楼(1-2层)17间商铺招租 标段,并参与竞租。
我方愿意按《挂牌出租公告及须知》等文件规定,以 转账汇款 方式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
若能竞得该标的,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的十日内与出租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标的出租、缴纳交易服务费用等相关手续。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同意贵方没收我方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若我方在公开出租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 请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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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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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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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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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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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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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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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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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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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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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身份证()护照()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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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授权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舒城县城关镇华地紫金府9幢楼(1-2层)17间商铺招租: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做出的承诺、报价、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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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委托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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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租 报 价 单
竞租人编号: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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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舒城县城关镇华地紫金府9幢楼(1-2层)17间商铺招租 标段 :(项目编号:SZCQS2021-0018) |
由 竞 租 人 填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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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年
人民币(小写):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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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租 人 |
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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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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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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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