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
租赁公示
六金自然资示〔202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六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金安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金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示以下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协议租赁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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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净用地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产业类型要求 |
出租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租人 |
承租人 |
租赁价(元/亩年)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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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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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协租2022-8号 |
金安区三十铺镇长江东路以北、新业大道以东 |
3410 |
工业用地 |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业 |
2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2% |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史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5115 |
以上地块投资强度等指标应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六政〔2014〕66号)和《安徽省建设用地标准》(2020年版)的规定。
二、其他相关规定
公示时间于2022年4月22日至5月5日工作日时间内(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若有异议,请拨打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0564-3955316,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金安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