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国有光伏电站升级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JZ-GC-XS25001
2、项目名称:金寨县国有光伏电站升级改造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预算金额:7156.00万元(第一批:2596.61万元,第二批:4559.39万元)
5、最高限价:7156.00万元(第一批:2596.61万元,第二批:4559.39万元)
6、招标范围:金寨县国有光伏电站升级改造项目,对县级联户低效光伏电站升级改造,总容量58.6兆瓦。本项目采取统一招标、分批实施,第一批完成装机容量12.192兆瓦,即对双河镇河西村、燕子河镇蔡畈村、槐树湾乡板堰村共3处电站试点;根据试点等情况适时决定实施第二批油坊店乡面冲村、青山镇尧塘村、沙河乡街道村等电站升级改造(装机容量21.408兆瓦)。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的供货、安装,部分电力电缆供货、更换,以及光伏支架更新改造,同时对更换下来的光伏组件清洗、检测等。后续招标人根据电站发电情况和资金安排等条件,对其余电站进行升级改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批双河镇河西村、燕子河镇蔡畈村、槐树湾乡板堰村共3处电站试点(12.192兆瓦),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同时完成对更换下来的光伏组件清洗、检测、包装、运输工作并交付招标人另行利用;
招标人有权根据第一批试点改造效果等情况适时决定实施第二批改造,履行期限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同时完成对更换下来的光伏组件清洗、检测、包装、运输工作并交付招标人另行利用。以上履行期限按招标人实际需求调整和执行。
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光伏组件的制造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个合同中产品供货总容量不少于20MWp的光伏发电组件的供货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行业”版块免费下载。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11点00分
2、地点: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招标人有权根据电站升级改造试点情况、电站发电情况以及资金落实情况等条件,对本项目所有电站进行分期分批升级改造,若相应条件不满足,则招标人有权暂缓实施或不实施其中任何电站的升级改造工作。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对有关电站擅自升级改造,经招标人要求升级改造的电站,中标人不得拒绝,不得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或提高合同价格。
同时,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或项目实际需求调整等因素影响,招标人可以取消或暂缓实施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需求内容,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或“规模减少影响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合同价款按中标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关风险因素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并自愿承担。
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交纳至如下指定账户,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孙主任,电话:0564-7350776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种方式:■纸质银行保函 ■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政务中心13楼
联系方式:0564-735650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
联系方式: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564-7060100
202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