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2、分类办法:
2.1甲类:至2019年4月30日止仍保留在六安市叶集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内且备案为甲类的企业及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前3名的企业备案为六安市叶集区招标咨询服务甲类供应商。
2.2乙类:至2019年4月30日止仍保留在六安市叶集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内且备案为乙类的企业及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第4-8名的企业备案为六安市叶集区招标咨询服务乙类供应商。
2.3丙类:至2019年4月30日止仍保留在六安市叶集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内且备案为丙类的企业及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第9-15名的企业备案为六安市叶集区招标咨询服务丙类供应商。”
修改为:
“2、分类办法:
2.1甲类:至2019年4月30日止仍保留在六安市叶集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内且备案为甲类的企业及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前N名(N≤3)的企业备案为六安市叶集区招标咨询服务甲类供应商。
2.2乙类:至2019年4月30日止仍保留在六安市叶集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内且备案为乙类的企业及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第(N+1)至第(N+5)名的企业备案为六安市叶集区招标咨询服务乙类供应商。
2.3丙类:至2019年4月30日止仍保留在六安市叶集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内且备案为丙类的企业及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第(N+6)至第15名的企业备案为六安市叶集区招标咨询服务丙类供应商。
备注:N为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前3名且经评审总分大于等于70分的投标人个数。”
二、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10时00分”现修改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10时00分”。
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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