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DBSCG-2024-156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霍山县经营性公墓(衡山生态文化陵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墓碑采购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

2021年11月1日起投标供应商承接总价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满分15分。

(业绩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以上证明文件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修改为2021年11月1日起投标供应商承接总价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满分15分。

注:1、业绩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若合同为单价合同,须业主单位提供合同期内采购安装各型号墓碑数量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或本项目开具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结算总金额达到200万及以上,可认定为总价不低于200万的类似业绩。以上证明文件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原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工艺美术设计与制作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条删除,此项总分由6分调整为4分。

3、原文件评分标准中“原材料样品质量”内容修改为:

①1-9款石材检测数据中“(6)抗冻系数≥85%”全部删除;

②每款全部满足指标要求得1分,共9款,最高得分9分,以上每款(1)-(5)中有任一项不满足时扣0.5分,每款扣完1分为止,逐款分别计算。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截图、查询网址链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原文件中评分标准技术标分由60分调整为58分,总分100分调整为98分。

5、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霍山永安生态陵园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牛角冲村杜家畈组

联系方式:0564-5226766

2.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2 楼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监督部门:

 称: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话:0564-5020180

附件:

更正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