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ACQ-2023-016G-2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市规划区范围外乡镇燃气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将军大道中段
成交金额:零元整(¥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市规划区范围外乡镇燃气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312国道以南片区管道建设,在经营范围内运营、维护管道天然气设施,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天然气设施的抢修抢险服务。 服务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符合国家、省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8年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省相关规范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正秀、郑尚武、崔中山、李黎、林涛、常明、吴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1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建业大厦4楼401室,联系电话:0564-3926829。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七楼
项目联系人:崔局
联系方式:0564-32771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建业大厦4楼401室
联系方式:0564-3926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话:0564-3926829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1).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