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区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T-FW-20241114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城区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叁佰玖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398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城区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金寨县城区小区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提供建设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有更换和加装的智能梯控设备共4479套 ,系统安装、调试、对接、质保运维服务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6年(建设期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中各项工作内容及其他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红军、范传红、叶凡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37875.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9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金寨县江店新城区江环北路县城管局5楼

联系方式:0564-2716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启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270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0564-2705188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