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BSCG-2024-156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经营性公墓(衡山生态文化陵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墓碑采购安装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桐庐国锋石材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浙江省桐庐县钟山乡中一村
中标金额:贰佰伍拾玖万壹仟柒佰元整(小写:2591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红黑双拼墓碑、鼓式墓碑(黑)、大象款式墓碑等 品牌:国锋、国锋、国锋等 规格型号:AL-001A(恩泽01)、AL-002B(恩泽02)、2410001(恩泽03)等 数量:20套、12套、10套等 单价:6603元/套、7066元/套、8435元/套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本玉、王清年、程爱荣、陈思团、李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费金额32508.7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2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6楼,联系电话:0564-502018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招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霍山永安生态陵园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牛角冲村杜家畈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64-522676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监督部门:
名 称: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0564-5020180
九、附件
无
霍山永安生态陵园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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