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GJ2025-02-02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腹腔镜系统(4K荧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安徽珩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378号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二楼201-203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摄像系统、冷光源、全高清监视器(≥32英寸)、荧光镜头 品牌:图格、图格、图格、STORZ 规格型号:TCS-M420B和MI-U、TLS-M811A、TG-S32U、26003BRA 数量:1套、1台、1台、1根 单价:270000.00元/套、68000.00元/台、75000.00元/台、70000.00元/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曙光、卢义柱、常宏伟、韩中梅、聂永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金额:10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70。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与鼓楼北街交叉口,联系电话:0564-856836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0564-8958555、0564-2782529、0564-2782007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8689920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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