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西湖2025年水生生物(花鲢)第二批增殖放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QQT2025021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2025年水生生物(花鲢)第二批增殖放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邱县学龙水产养殖家庭农场

供应商地址:霍邱县宋店镇李油坊村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玖万叁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18933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花鲢

规格型号:0.8斤/尾-1.5斤/尾(平均1斤/尾)

数量:33.1万斤

单价:5.72元/斤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龙章、王文明、杨学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蓼城路与032县道交叉口南50米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64-602436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霍邱县东西湖开发总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军民西路   

联系方式:0564-6085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腾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邱县新店镇霍寿路中燃公司对面

联系方式:0564-6088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话:0564-6088133

4、项目监督管理机构

   称: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蓼城路与032县道交叉口南50米

联系方式0564-6024365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