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六安市大雁河综合治理E地块(人民新村)安置房等八个安置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机构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AHTF-2021046Y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大雁河综合治理E地块(人民新村)安置房等八个安置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机构采购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城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地址:六安市城投大厦17楼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八、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
九、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次竣工财务决算共八个安置房项目,分别六安市大雁河综合治理E地块(人民新村)安置房、六安市大雁河综合治理B地块(皋城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六安市平安东苑C区安置房工程、六安市华山新村安置房工程、六安市皖西东路拆迁安置房工程、友谊南苑安置房工程、淠河景观带C区(健康苑)安置房工程项目、六安市七里站大圆盘东南角经济适用房,总投资约177506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图纸、预(决)算资料和费用支出凭证,出具准确、真实、合法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必要的审核程序,最终获得相关部门正式批复。
十、服务周期:2021年12月25日之前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直至获得相关部门正式批复。
十一、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接受三证合一),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不接受会计师事务分支机构投标(供应商需将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须为本单位现在职人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供应商2021年1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含编制、审核类服务)业绩各1个。(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个,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二、招标范围: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告编制
十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1 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份,(平台下载服务费:105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www.etrading.cn/bszn/notice.html)。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文件费用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平台咨询电话:4008503300-8,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承包人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文件由采购人在开标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 时00分;
2、开标地点: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十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方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十六、其他要求
根据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进出六安人员管控等工作的通知》(六指办〔2021〕88号)要求,需对疫情防控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进场人数要求。每个供应商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2)现场核查要求。根据强化进出六安人员管控要求,进入开标场地谈判有关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保持社交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本次谈判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谈判活动;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采购文件要求,其谈判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采购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十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城投大厦17楼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564-3360642
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00564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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