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专项维保项目
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AHKS-20211003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专项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中盾安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淠望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贰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28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专项维保项目 服务内容:前端系统抢修服务、机房系统抢修服务等,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振兴 李根军 王亚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友谊北苑12#130-230商铺,联系电话:189564466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3933089
名 称: 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友谊北苑12#130-230商铺
联系方式: 18956446679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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