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摆渡镇红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村推进工程
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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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韩摆渡镇红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村推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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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150300100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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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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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六安鑫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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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振兴财富广场1202 1878882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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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2023年4月21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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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小写:29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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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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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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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 |
安徽路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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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
大写:贰佰伍拾叁万叁仟元整 (小写:253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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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单世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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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皖234131446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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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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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六安鑫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88821516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5055968307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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