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PZB-2024-011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楼电力增容(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平桥高新集中区永泰路与振兴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楼电力增容(二次) 施工范围:安装配电柜、配电箱、电力电缆等工程。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6日历天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姚新军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2018149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善平、李靖、刘明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基数,100万元以下不下浮,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固定标准收费。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0564-369001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地址: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秉心楼10楼,电话:0564-3383017)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地 址:六安市梅山中路56号
联 系 人:匡老师
联系方式:0564-338433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369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月琴
电 话:18156506082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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