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口乡河口村水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西河口乡河口村水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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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XJY111000102868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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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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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六安鑫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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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振兴财富广场1202 电话:0564-399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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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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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大写:捌拾柒万伍仟叁佰叁拾捌元贰角肆分 小写:875338.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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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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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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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 |
安徽景汉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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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
大写:柒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 小写:744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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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韦园园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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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皖234212205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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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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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六安鑫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3999958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64-3302862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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