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产教融合中心)监控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ZQ11100010011180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产教融合中心)监控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中标金额:12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室内网络半球摄像机、室外枪机、监视器等 品牌:浙江大华、浙江大华、浙江大华等 规格型号:DH-IPC-HDBW54XYZR-AC、DH-IPC-HFW84XYZT1Y-ABC、DH-LM55-F400等 数量:34个、4个、1台等 单价:350.00元/个、900.00元/个、4500.00元/台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仲义、荣先丙、钱健、李武松、杨振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16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地 址:六安市梅山中路56号
联系方式:0564-3384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328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3284233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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