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安区2021年第一批扶贫桥梁项目吴渡口桥改造工程
(第二次)”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发包公告内容:
五、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人须是《裕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企业名单》内企业。
2、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现更改为: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人须是《裕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企业名单》内企业。
2、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其他信息。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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