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舒城县五显镇石关景区规划设计项目”发包文件内容的修改通知
各预承包人:
应发包人要求,现将发包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原发包公告~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中“(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具备旅游规划设计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发包公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旅游类或景观设计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原发包文件~承包须知中“四、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完成付合同价款的 40%,施工图审图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剩余 30%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50%,规划初稿提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剩余 20%规划终稿提交后一次性付清”。
4、原发包公告~“七、备注”中“1、预承包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修改为:“1、预承包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原发包公告~“七、备注”中“6、预承包人须在项目发包会截止时间前向发包人递交已经预承包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承包文件将不被接受,承包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发包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修改为:“6、预承包人须在项目发包会截止时间前向发包人递交已经预承包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承包文件将不被接受。”
6、原项目发包会时间(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迟至2021年9月24日15时00分”。
特此通知!
发包文件中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发包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发包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五显镇人民政府
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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