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凯迪发电厂补给水管道迁改工程询价公告
被邀企业:
金寨县凯迪发电厂补给水管道迁改工程(项目编号:GHKJ-GC-202208001)已具备发包条件,参照《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会议研究决定,本项目进行询价方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金寨县凯迪发电厂补给水管道迁改工程
2、项目编号:GHKJ-GC-202208001
3、包段数:1
4、建设单位: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5、项目概况:该迁改工程需迁改补给水管道约175米,工程投资约19.5万元。
6、最高限价为:195071.19 元。
二、发包范围:本工程发包范围为业主要求的所有工程内容。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工程建设地点:金寨县史河(金寨段)
五、服务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六、施工企业及拟任项目经理资质条件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待建)工程。
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履行合同的能力。
4、必须具有建设本工程所必需的技术条件及机械设备。
5、应确保一旦成交,其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发包要求。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因以下情形致使施工项目经理变更的除外:
(1)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若因上述 3 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资料:①建设单位询价发包邀请函;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资质证书复印件。
2、凡收到询价发包邀请函的企业,请于2022年8月12日10时00分前携带报名资料(详见本部分第1条)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3、询价时间: 2022年 8月12日10时 00 分
4、联系方式:
发包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
联系人:王文涛
电话:13965378630
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11楼
联系人:胡 工
电 话:17855916267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合法授权委托人。合法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询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30天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企 业: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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