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编号:ZJRJ-2022-025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与儿街镇2022-2023年枯死松树处理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与儿街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与儿街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 】直接发包 【√】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对与儿街镇境内约2885棵染病枯树进行有效的处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70日历天。
十一、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证书;
4、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 28 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十六、项目发包时间:2022年12月 08 日09时 00分
发 包 地 点:中建瑞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厅(中兴南路15号)
十七、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六安市新型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六安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第2号)、《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的通告》等文件要求,需对疫情防控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进场人数要求。招标人、供应商、代理机构各确定1名固定人员参加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2)现场核查要求。根据强化进出六安人员管控要求,在重点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进入交易中心投标有关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开标大厅处主动扫“安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防疫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招标人、供应商、代理机构均须提供),并保持社交距离。招标代理机构需在项目开标当天,提前派人协助交易中心做好入口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为绿色人员,由登记人员测量体温,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二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磋商响应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发包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3、本项目实行磋商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供应商成交后应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承包的供应商,应在承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发包公告、补充公告、发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供应商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
5、供应商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业绩、企业获奖等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6、供应商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供应商自身信息。
7、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技术部分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成交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8、承包答疑: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承包有任何疑问,承包截止时间5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中建瑞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疑问回复在承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在网上予以回复。
9、各供应商在承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时间承包,否则承包无效。
10、合同方式:单价合同,如有变更,变更严格按照霍山县相关文件执行,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11、联系方式:
(一)发包人: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与儿街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56430049
(二)代理机构:中建瑞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中兴南路15号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8326241524
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中建瑞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 日
附件: 挂网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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