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裕安区丁集镇小型消防站和交警综合楼建设工程监理”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发包公告中:“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二)拟任项目总监资质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现变更为“拟任项目总监资质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故以本次补充公告说明,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其他信息。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发包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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