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古碑镇初级中学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AHYZ-CG-2021143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34140076900449XQ-20210823-001042-5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金寨县古碑镇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9-09 17:35:17 浏览次数 0
成交公示信息 

一、项目编号:AHYZ-CG-2021143-2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古碑镇初级中学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坤坊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龙头村

中标(成交)金额:产品分类1成交下浮百分点:百分之壹拾伍(小写:15.00%),产品分类2成交下浮百分点:百分之贰拾(小写:20.00%)折算成交金额合计:叁拾柒万壹仟贰佰伍拾(小写:371250.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详情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智慧、蒋仲季、徐应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费标准的80%收取445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联系电话:1505595669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寨县古碑镇初级中学

   址:金寨县古碑镇

联系方式:138 0564 2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150 5595 6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

  话:150 5595 6695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报价单、二轮报价

 

 

                                                

             金寨县古碑镇初级中学

                             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44分0秒

0天2小时24分0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
    2021-09-09 15:12:20
    0天1小时44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通过
    2021-09-09 15:16:00
    0天0小时4分
  • 监督部门在线监管
    通过
    2021-09-09 15:47:56
    0天0小时32分
  •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通过
    2021-09-09 17:35:16
    0天1小时48分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附件:

公告.pdf

附件:

报价单.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二轮报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