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加强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监管,按照《2023年裕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督查实施方案》(裕公管委办﹝2023﹞3号)要求,2023年10月17日—18日,区公管局联合区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篮茶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2023年裕安区韩摆渡镇、苏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韩摆渡镇片区、裕安区独山机场派出所建设工程、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独山水厂改扩建工程(首批供水泵站工程)(二次)、2023年裕安区苏埠镇、青山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青山乡片区、2023年裕安区城南镇、青山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青山乡片区等6个项目进行了标后履约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从此次检查总体情况来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能够积极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标后管理工作较为重视。项目建设单位能积极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积极履行相关义务,顺利推进项目进度(具体情况见附表)。
督查时,发现篮茶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2023年裕安区苏埠镇、青山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青山乡片区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裕安区独山机场派出所建设工程、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独山水厂改扩建工程(首批供水泵站工程)(二次)开工手续不完备,存在工期延期风险;2023年裕安区城南镇、青山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青山乡片区请销假手续不规范;2023年裕安区韩摆渡镇、苏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韩摆渡镇片区,晚稻未进行收割,现场处于待工状态。
二、整改要求
(一)切实整改到位。请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任主体履行相关责任,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对照现场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及时整改,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报告经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报区公管委办公室备案(裕安大厦908室)。
(二)加强后续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进行违约处理并督促各参建主体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约,施工、监理等各参建方要切实到岗履职,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三)强化跟踪问效。未按规定履行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经建设单位提请,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2023年度裕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检查公开情况一览表(10月份)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2023年度裕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检查公开情况一览表(10月份).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