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9月3日,按照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区住建、区公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区内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的标后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项目
单王乡“白鹅+瓜蒌”产业园建设项目、裕安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平桥乡中心学校、赤壁路初级中学、解放路小学)、裕安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三标段(平桥乡中心学校、赤壁路初级中学、解放路小学)。
二、检查情况
(一)单王乡“白鹅+瓜蒌”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安徽华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1.检查时,项目经理孟德军不在岗,且未见项目经理在岗记录。2.施工现场未要求建立考勤系统,无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记录。3.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二)裕安区平桥乡中心学校、赤壁路初级中学、解放路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施工单位:安徽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1.检查时,项目经理陈忠宝、技术负责人张勇不在岗,且无在岗记录;监理人员不在岗。2.施工现场未要求建立考勤系统,无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记录。
(三)裕安区平桥乡中心学校、赤壁路初级中学、解放路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三标段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施工单位:安徽勇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8月29日签订合同,但检查时施工单位未进场施工。
整改要求:请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标后合同履约监管职责,加强项目调度,督促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违反合同约定事项,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要强化标后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职尽责、全面兑现投标承诺。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反馈至区公管部门。
联系人:胡淼、李炜 联系电话:0564-3306192
特此通报
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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