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公管〔2020〕9号
金寨县公管局关于印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服务指南》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机构,各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投标人、投标供应商,各评标评审专家: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不断档,现将《金寨县公管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金寨县公管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服务指南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备案及招标文件备案发布办事指南
(一)承办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科
(二)服务对象
招标(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备案:
(1)委托组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招标(发包)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项目注册版块,网上提交立项批复文件、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 、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备案表、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等项目注册电子版申报材料,实行网上备案。
(2)委托组织简易程序发包项目,由招标(发包)人将立项批复文件、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 、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与预算造价资料、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备案表、金寨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需求确认表等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QQ、传真、邮箱等进行传送,实行网上备案。
(3)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发包项目的发包备案按照原规定条件及要求实行现场办理,为有效避免人员集中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由招标(发包)人在需要办理发包备案时提前一天进行电话预约。
2、项目招标文件备案与发布:
由招标(发包)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招标文件备案版块提交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与预算造价资料、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招标文件、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表等材料,由县公管局业务科网上备案、发布。
(四)办理时限
若材料齐全,内容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1个工作日办结;材料不齐或提交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应补齐的材料。
(五)办理形式
委托组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及委托组织简易程序发包项目招标(发包)备案实行线上办理;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发包项目发包备案实行现场办理。
(六)服务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汪文涛,电话:0564-7350798 ,汪姝琪,电话:0564-7350798,电子邮箱:wwttaotao@foxmail.com
二、项目进场交易场地预约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
(二)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三)线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开标时间段申请
2、开标室、评标室申请
(四)办理流程
1、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网上申请开标时间及开标室、评标室。
2、经办人网上确认。
(五)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六)服务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张蒙蒙,电话:0564-7350776
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
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线上提供材料
1、采购申请表;
2、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参数;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4、评标评审办法(仅针对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项目)等。
(三)办理流程
1、采购人的项目采购申请,经县财政局审批后,采购人通过微信、QQ、传真等电子方式将项目采购申请表提交给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确定具体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进行对接;
2、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采购材料,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的沟通、协商等事项均采用微信、QQ、传真等电子方式,无需现场对接;
3、采购文件编制工作完成后,通过QQ等电子方式提交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4、采购文件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通过微信、QQ、传真等电子方式提交给采购人审核确认,完成审核确认后上网发布;
5、潜在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及采购人针对质疑进行的回复等均通过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完成。投标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以邮箱、传真、邮寄等方式为主,无需质疑人到现场进行质疑。
6、“徽采商城”项目按原定条件及要求采用全流程电子方式运行,无需现场对接。
(四)办理时限
1、项目负责人确定:0.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编制:3个工作日;
3、采购文件审核及上网发布:1个工作日(不包括采购文件审核时间);
4、质疑回复:7个工作日。
(五)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六)服务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总联系人:郑凤鸣:0564-7350878 13966277788
货物类项目采购联系人:汪滢、倪春,电话:0564-7350830
服务类项目采购联系人:徐洋,电话:0564-7350799, 储胜男,电话:0564-7350830
徽采商城网上采购联系人:林丽君,电话:0564-7350799
四、国土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二)项目备案及公告发布
由县公管局业务科负责审核、上传发布,备案时通过QQ、微信、邮箱、传真等方式提供以下资料:
1、金寨县国土资源交易项目核准备案表;
2、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3、金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申请表;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批复;
6、地块规划设计文件等。
(三)项目报名及招拍挂会议注意事项
1、各竞买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限一人携带公告须知中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到现场报名和参加招拍挂会议,并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
2、除必须提供原件的材料外均可通过QQ、微信、邮箱、传真等方式进行传送。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服务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易成禄,电话:0564-7350765;高绪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64 - 7356810
五、国有产权项目进场交易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
(二)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三)线上提交材料
1、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复文件
2、待处置资产处置方案
3、待处置资产权属证明
4、资产评估报告
5、委托合同
6、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流程
1、项目注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登录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提交材料,并通过QQ、微信、邮箱等方式报县公管局业务科备案。
2、划分标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对交易标的进行划分。
3、发布公告: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通过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公告,经备案后发布。
4、报名登记:竞买人按照交易公告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期内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5、现场服务:特殊项目确需现场办理的,交易主体须提前与项目负责人预约。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服务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 唐小波,电话:0564-7350836
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组织简易程序发包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二)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三)线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项目发包备案表、发包确认表
2、项目清单电子版
3、项目图纸电子版等
(四)办理流程
1、项目注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进行项目发包注册;
2、发包公告、发包文件审核发包:项目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网上发布;
3、现场管理:委托组织交易程序发包的摇号会议报名企业无需参加,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在县公管局监督科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提前从县《诚信企业名单》企业中随机抽取企业代表(交易员)参加摇号会议,并对摇号工作进行全程见证和监督。参加摇号会议的企业代表(交易员)通过县诚信企业QQ群、微信群进行通知,并公布具体名单。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不包括与发包人对接沟通、企业网上报名及现场摇号及成交公示等时间)
(六)服务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余璇,电话: 0564- 7350766
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
(二)办理流程
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申请、抽取过程监督实行网上办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专家抽取申请表扫描件通过QQ、传真、邮箱等进行传送。抽取结果签字采用扫描件通过网络进行传递。一般情况下,只在本县范围内抽取相应专业的评标评审专家。确需现场抽取的,由县公管局负责专家抽取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人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入专家抽取室按规定程序抽取专家。抽取过程通过视频监控进行实时在线监督。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服务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 张明成,电话: 0564-7350779 ,18956405028 ,电子:邮箱jzggjjdk@163.com
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及投诉受理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
(二)线上监督
对实行网上开标的项目,实行线上监督。
(三)现场监督
对确需现场开评标的项目,以开评标监控视频监督形式为主,确需到开评标现场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应做好应对疫情防控的相关防护措施。
(四)投诉受理、处理
投诉受理以电话、邮箱、传真、邮寄等方式为主,投诉人无需到现场进行投诉。投诉调查以发送电子协查函、网上查询等方式为主。确需现场进行调查的,针对调查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调查方式。
(五)服务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何婧,电话:0564-7350768 ,陈胜,电话: 0564-7350779 ,张明成,电话:0564-7350779 ,电子邮箱:jzggj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