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月24日,县财政局(县公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县委督查办等单位对全县部分重点工程标后履约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关键人员不在岗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两个方面问题。建设单位(招标人)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关键人员不在岗,且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问题
1.建设单位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及时联系金寨经济开发区仙花路(笔架山路至金水路段)道排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责令项目经理殷谦、技术负责人邵飞及时返岗履职,并加强日常考勤管理。
2.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约定,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行为进行追责,要求施工企业缴纳合同违约金26190.94元,违约金已缴至金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
建设单位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对金寨经济开发区仙花路(笔架山路至金水路段)道排工程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约谈,要求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要求履行职责,督促项目进度,严格监管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金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2025年2月份标后履约督查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施工企业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县重点工程 建设管理处 |
金寨经济开发区仙花路(笔架山路至金水路段)道排工程 |
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核电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项目管理关键人员不在岗,且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2.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
1.责令项目经理殷谦、技术负责人邵飞及时返岗履职,并加强日常考勤管理;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约定,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行为进行追责,要求施工企业缴纳违约金26190.94元,违约金已缴至金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2.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约谈,要求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要求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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