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9月24日至25日,县财政局(县公管局)、县委督查办、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部分重点工程标后履约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督查燕子河镇龙马、张畈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桃岭乡茯苓产业提升项目(一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南溪夹河水厂(二期),洪家河支流桂冲水系治理工程,金家寨路辅道及人行道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项目-中药材厂房建设项目,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史河路-梅南路道排提升工程等9个在建项目,重点围绕施工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管理制度执行,以及监理单位履职等情况进行核查。从总体上看,各参建单位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抓好日常监管,强化施工调度,统筹建设与安全,施工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在岗。龙马、张畈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技术负责人潘中圣不在岗,洪家河支流桂冲水系治理工程项目经理余丽玉、技术负责人宗雅珍不在岗,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技术负责人邬成不在岗,上述人员均未按要求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龙马、张畈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日志未按要求进行规范记录,施工日志部分时间段内容为空,未做任何记录,施工日志存在多处未签字情形。
(三)施工管控不严影响工程质量。桃岭乡茯苓产业提升项目(一期)模板制作安装不规范,多处梁混凝土出现跑模现象。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齐云河段部分生态砌块护岸后背回填碎石含泥量较高,影响排水和结构稳定性。
(四)设备采购滞后影响预期建设目标。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南溪夹河水厂(二期)大部分单体主体结构已完工,制水核心设备采购尚未落实到位,影响工程年底通水。
三、整改建议
(一)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标后履约情况的跟踪考核与监管,确保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部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脱岗行为和工程监理单位失职失责行为要按照合同约定兑现违约责任。
(二)规范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施工调度,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切实提高施工质量,同时,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日志等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内业资料完整。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强化项目精细管理,加强全过程管控,以高质量项目管理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
(三)加快设备采购进度。县水利局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确定供水设备生产厂家,施工单位要加快内部合同流程,便于后续设备的生产、到场、安装,确保实现完成年底前通水目标任务。
(四)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各相关单位须于2025年10月11日前将上述问题整改处理情况报送至县财政局(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备查(联系电话:0564-7359057)。
附: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9月标后履约督查情况统计表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9月份标后履约督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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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存在问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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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金寨县2025年龙马、张畈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技术负责人潘中圣不在岗,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施工日志未按要求进行规范记录,施工日志部分时间段内容为空,未做任何记录,施工日志存在多处未签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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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金寨县) |
齐云河段部分生态砌块护岸后背回填碎石含泥量较高,影响排水和结构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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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金家寨路辅道及人行道工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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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寨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金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项目-中药材厂房建设项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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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金寨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
项目技术负责人邬成不在岗,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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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金寨县洪家河支流桂冲水系治理工程 |
项目经理余丽玉、技术负责人宗雅珍均不在岗,且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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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水利局 |
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南溪夹河水厂(二期) |
大部分单体主体结构已完工,制水核心设备采购尚未落实,影响工程年底通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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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桃岭乡人民政府 |
桃岭乡茯苓产业提升项目(一期) |
模板制作安装不规范,多处梁混凝土出现跑模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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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史河路-梅南路道排提升工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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