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重点工程标后履约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行为,12月16日,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办、县财政局(县公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部分重点工程标后履约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督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关键人员不在岗、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关键人员不在岗问题
金家寨路辅道及人行道工程项目经理文家豪在督查时不在现场,未提供相关请假手续。经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核实,事前,金家寨路辅道及人行道项目经理因15日公司开会,已当面向业主口头代表请假,检查时,正在赶回金寨的路上。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已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今后临时离岗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安全管理存在死角问题
1.金寨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项目经理、监理以及施工现场3人未戴安全帽。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已督促该项目管理班组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整改到位。
2.金家寨路辅道及人行道工程施工现场部分挖掘机未按规定粘贴反光警示标识,存在夜间作业安全可视度不足的隐患。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作业机械挖掘机等按照要求粘贴反光警示标识,完成整改。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12月份标后履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
|
1 |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金家寨路辅道及人行道工程 |
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督查时,项目经理文家豪不在施工现场,未提供相关请假手续; 2.施工现场部分挖掘机未按规定粘贴反光警示标识。 |
1. 经业主单位确认:项目经理因15日公司开会,已当面向业主代表口头请假,检查时,正在赶回金寨的路上,已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临时离岗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2.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作业机械挖掘机等按照要求粘贴反光警示标识,完成整改。 |
|
|
2 |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金寨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
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监理以及施工现场3人未戴安全帽。 |
督促该项目管理班组按照要求,已对未配戴安全帽问题整改到位。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