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3月8日,县公管局联合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处通过随机抽取项目的方式开展标后履约联合检查。现按照督查项目的顺序依次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一)舒城县学前教育集团建设项目五显镇第二幼儿园
业主单位:舒城县五显镇中心学校
中标单位:合肥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基坑立面防护不规范,缺少支撑,上下无马道,需尽快组织基坑支护和专家方案论证;项目经理未在现场;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无标识标牌。
(二)舒城县龙津大道(梅河路-南溪路)改造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标单位:安徽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无
二、处理意见
对舒城县学前教育集团建设项目五显镇第二幼儿园项目所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送至检查组。同时督促业主积极履行合同要求,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未到场情况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三、整改结果
施工企业已落实现场整改,按时缴纳罚款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2024年3月14日
附件: 2024年舒城县建设工程领域第一次标后履约联合检查结果及整改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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